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东大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重点用户供用电安全,杜绝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发生。
二、健全机制,完善预案
电力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各类自然灾害及火灾对电力影响的风险研判,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重大活动承办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电力安全保障情况。
三、突出重点,做好防控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企联动、分工协作,针对历年来重大活动保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分析、重点整改、重点防控。建立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场所用电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保电措施落实落细。
四、密切跟踪,及时报告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跟踪重大活动期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安全保障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联系人:山东能源监管办 李文东 0531-67800575
省能源局 朱宁波 0531-68627735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