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处室(单位),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山东省财政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经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山东省财政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2.山东省财政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2020年工作台账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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