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鲁财购〔2018〕6号)、《关于做好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厅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结合我厅职能和工作实际,除省财政厅统一编制的通用类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外,制定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本目录已于2020年7月17日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处室: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