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0〕25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已于7月16日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现予印发。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