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保监分局、供销合作社,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聚焦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定位,不断健全我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要以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以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队伍建设为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明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农技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同科技服务主体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协作与融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社会化服务合力。
二、改进服务方式,依托服务载体,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效。要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二三产业和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需求,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类型,探索服务模式,使农业科技服务同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展。要依托各类信息化服务平台、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平台载体,借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基层落地。
三、集聚服务资源,强化县域统筹,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引导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向县域集聚,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农业科技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县(市、区)、乡镇和村三级协同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科技成果推广网络,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农业科技相关知识、技术、数据等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培育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
四、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管理考核,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机制,有效保障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的权益,充分调动和激发其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创新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方法,将农业科技服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完善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评体系,建立与考评结果挂钩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并完善对各类服务主体的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导向,提高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每半年要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就体系建设情况、典型案例等形成报告,由科技部门整理上报。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保监会
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