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评估,拟废止该文件。拟废止意见已于2021年10月27日经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