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二、烟台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市级力量,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制定配套措施,支持长岛综试区落实《行动计划》。长岛要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省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予以支持,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督促检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重大情况。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