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办法》和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拖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经研究,现将《济南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
1.关于印发《济南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工信装备字〔2022〕3号) .pdf
2.关于印发《济南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工信装备字〔2022〕3号) .doc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