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民发〔2022〕29号),加快推进我省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数字强省建设的整体布局,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加快推进数字变革创新,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服务的融合应用,全面升级社区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新形态,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进。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智慧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作用,以县域为主体,推动开展整体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立足社区资源禀赋和居民需求,聚焦社区治理服务难题和群众关切问题,拓展应用服务场景,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
坚持统筹规划,多方参与。坚持“一盘棋”建设思路,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探索打造共建共享的长效建设运营模式,为基层赋能减负。
坚持分类建设,逐步提升。结合实际分类建设基础型、成长型和标杆型智慧社区,由易到难、逐步提升、梯次推进建设工作,引领带动城乡社区加快智慧化建设。
坚持安全可控,集约创新。加强智慧社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依法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初步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成12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推出部分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示范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5年底前,建成不少于5000个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打造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社区层面基本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筑牢智慧社区建设的数字底座。
1.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依托各级一体化“云、网、数”等支撑资源,由设区市统筹规划,以县(市、区)为建设主体,按
照相关技术标准,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基础上,通过自行组织或引入企业参与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搭建县域统一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支撑街道(乡镇)、社区(村)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需求。推动已有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迁移集成,实现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城市大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安防小区平台等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业务、数据有效融合,打造立体式社区治理服务“智慧中枢”。以设区市为单位,大幅优化精简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功能单一、相近或重复的政务服务类、办公类、管理类、学习类等APP,逐步通过“爱山东”“山东通”支撑社区智慧化应用需求。
2.加快推动社区数据汇聚。健全完善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制定社区信息共享清单,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以县域为单位统筹社区数据资源整合汇聚,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街道(乡镇)与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融合贯通。推动县级以上数据向基层返还赋能,实现数据资源在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的多级联动和融合应用,大幅压减基层数据采集和报送任务。充分依托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完善社区重点场所、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以及特殊人群的基础数据。健全社区治理服务的主题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提升社会矛盾风险、社区多发事件、群众关切问题等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满足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应用场景需要。加强社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护手段,加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数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在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稳妥慎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3.塑强社区数字基础设施。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社区实际应用需求,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区便利店、无人售货机、自助取水机、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文体设施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事业相关单位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水网、气网和热网布局,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社区5G和固定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在全省一体化视频资源体系框架下,合理布建社区公共视频监控点位,推动在车辆识别、高空抛物监测、智能预警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推进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在安全管理、群防群治、车辆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应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数字化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以智慧社区带动智慧小区建设,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物联网和云服务应用。
(二)全面强化智慧社区精细化治理能力。
4.推动治理方式创新。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发挥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和辅助决策中的作用。加强“互联网+社区党建”建设,推动社区党建工作与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持续做好网上群众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服务融合发展。完善社区网格治理平台功能,整合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各类基础数据,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深化网格联动融合,健全即时响应机制,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加快推动“山东通”在社区层面的部署应用,强化“山东通”平台对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数据填报等的支撑力度,减少社区工作人员日常报表的负担。
5.引导群众参与共治。探索推进居(村)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居(村)务公开、“云”议事、网上意见征集等方式,在线发布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社区服务等信息,畅通群众参与共治渠道,充分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优化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加强网络文明和宣传阵地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居民对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参与度。依托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线上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积极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6.提升精细治理成效。强化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作用,通过数据共享和分析比对,全面掌握辖区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信息,做到分类、精准、动态管理,提升疫情防控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加强社区安全智能化管理,推动小区感知类、管理类、异常告警类、处置类等全量数据,接入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智慧安防数据助力基层安全管控,提升社区安全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搭建社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模型,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智能应用,健全监测预警和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社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提升智慧社区便捷化服务水平。
7.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完善“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更多事项实现“网上通办”“掌上通办”,不断扩大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拓展线上查询、办理、反馈功能,逐步形成社区线上政务服务为主,线下政务服务为辅的办事服务格局。规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群众办理频次较高且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形式下沉基层办理。对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适当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推广“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捷服务需求。按需合理部署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方便群众“就近办”,提升办事便捷率。
8.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在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整体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以县域为单位整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业资源,通过微信小程序等移动端应用链接社区周边商户,推动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线上办理,打造社区智慧生活服务生态圈,通过规模化运营实现收益反哺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公共文化生活、休闲娱乐、交通出行等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打造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社区数字生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开发符合“三农”需要的技术应用,积极发展直播电商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新模式。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数字鸿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大数据、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在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结合职责任务有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定期组织对市、县(市、区)、社区建设推进成效进行现场评价和抽检复核。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监督指导,统筹做好本市范围内复核验收、评估评价、成果公示、经验推广等。县(市、区)作为智慧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以县域为单位推进整体建设,根据建设标准做好县域范围内智慧社区建设情况的验收评估、结果公示等,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整体建设运营。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按照县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应用,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引导群众全面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应用以及评估评价工作。
(二)抓好整体规划。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各地建设基础、地理位置、人口数量、居民年龄等以及社区内部所辖商区、新建小区、老旧小区等不同情况,
重点规划社区治理、基础设施运营、公共事业管理(安防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建设(改造),按需拓展其他特色建设(改造)项目。设区市大数据、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整体设计,分类规划智慧社区建设策略和重点,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安防小区(技防村)、数字乡村、绿色社区、数字家庭等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智慧社区建设支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开发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承接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运营,推进创新迭代,逐步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智慧社区建设长效运营模式。强化社区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信息化技能培训,引导高等院校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生在智慧社区建设相关领域就业创业,持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智慧社区实际应用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扩面提升。注重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安全长效保护机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防护能力,强化各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防护。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