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发展改革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月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为更好的听取您的意见,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预留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敬请署名,预留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1-51783220
公务邮箱:hzc_sdfgw@shandong.cn
附件:附件1: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