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权”)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齐鲁股权申请备案成为会员,并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未经备案的中介机构不得在齐鲁股权开展相关业务。
齐鲁股权会员分为业务会员和战略会员,业务会员包括推荐机构与专业服务机构。
推荐机构会员可在齐鲁股权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挂牌推荐、股票发行、可转债承销与受托管理以及齐鲁股权的其他业务。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可为企业在齐鲁股权进行股权挂牌、股票与可转债发行等过程中提供法律、审计或资产评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