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更好的配套支持我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金融 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 场,充分利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权") 平台优势资源服务山东实体经济,根据《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特色板块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和齐鲁股权相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乡村振兴板旨在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乡 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为企业提供培育孵化、多元融资、 规范治理及输送至全国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等一系列金融服 务。
第三条 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 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产业等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的企业可以 申请挂牌乡村振兴板。
第四条乡村振兴板的挂牌公司分别归属于精选板、成长 板主板块内。申请人按照齐鲁股权精选板股票挂牌业务管理办法、齐鲁股权成长板股票(股权)挂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选择挂牌主板块,并按照有关要求及程序制作挂牌申报
材料。
第五条申请人需在精选板、成长板挂牌材料的基础上 明确挂牌乡村振兴板,并做好特色说明。
第六条乡村振兴板按照现有精选板、成长板股权代码 进行管理,不再选用专属股权代码。
第七条乡村振兴板挂牌公司应遵守齐鲁股权关于挂牌 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规则。
第八条已在齐鲁股权挂牌的公司,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 的向齐鲁股权提出挂牌乡村振兴板申请(含证明材料)的, 审核通过后,该公司可纳入乡村振兴板管理。